张家界市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奖举报违法建设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有力打击违法建设,推进全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的通告》等法律和文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市范围的违法建设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未经或者违反批准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和逾期未恢复原貌的临时建筑;
(二)未经或者违反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和逾期未恢复原貌的临时用地;
(三)党员、公职人员(含临聘人员、退休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违法建设的行为,以权谋私或利用职务之便为建设行为提供便利等行为;
(四)《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的通告》中规定的其他违法建设情形。
二、举报途径:
(一)举报市治违办-、永定区治违办-、武陵源区治违办-、慈利县治违办-、桑植县治违办-。
(二)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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