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湘问直通车多名网友
投诉关于旅游问题
张家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提供旅游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据向张家界市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反映(或投诉),便于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坚决捍卫张家界旅游城市品牌形象
“铁腕治旅”没有暂停键!
近日!
湖南都市曝光关于旅游问题!
张家界两家旅行社遭重罚!
1月22日,都市频道真相大追击栏目报道了在张家界西火车站,有多名喊客人员以低价纯玩团的形式吸引旅客参团,不料刚一乘坐离开车站的大巴车,导游要求二次加价,并强制搭售与行程无关的夜场演出,若不同意则按游客单方违约处理。
报道播出后,张家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次日即成立由张家界市旅游工作委员会牵头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调查,对两家涉事旅行社限期停业整顿,拟对高品国旅处以15.5万元、春秋国旅17万元的重罚。
两旅行社被重罚
1月19日上午,湖南都市记者在张家界西站出站口,果真发现了戴红袖章和工作牌的揽客人员,他们称可免费领取地图。
在该旅游咨询台,仅需元就能参加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两天一夜纯玩团。
在前往景区大巴车上,不过刚一上车,就有一名女导游称要加钱。
到达张家界森林公园南门,这名女导游发放了一份旅游项目消费确认书,称若不选择元套餐可以退钱,但他们不会另派导游服务。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湖南都市记者参团的为张家界春秋国旅,实际带团的为张家界高品国旅,存在未经旅客同意擅自转团行为。1月29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政法委组织执法人员关闭了两家涉案旅行社,要求停业整顿。
目前,张家界西站出站口外的违规旅游咨询台已被拆除。2月4日,张家界市文旅广体局向涉事旅行社春秋国旅、高品国旅及5名相关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分别罚款15.5万元和17万元。
“导游”车上兜售特产食品
专案组深入调查还发现,湖南都市记者参团的导游唐某带团时一直未按要求佩戴导游证,经过核查,原来是旅行社擅自委派了一名无证导游出团。
1月20日中午,临近两天一夜的行程结束前,导游唐某在大巴车行驶过程中兜售所谓的当地的特产食品,腊肉、小鱼仔、香干等等,尽管口中强调买不买不所谓,但见到有游客迟迟没有掏腰包,仍旧不断说服该游客购买。
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有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索取小费,经过执法人员核查,这名所谓的导游唐某并未取得导游证,全程也未悬挂佩戴工作牌。
强迫游客二次消费
无证导游未经正规培训考核上岗,极易引发涉旅投诉,同样也是旅游主管部门严查重点。
年3月,金某夫妇等15人报名参加了张家界某旅行社组织的“散拼团”,途中,随车陪同的导游陈某要求游客缴纳旅游合同之外的“二次费用”元。
遭到反对后,陈某讲黑话恐吓、并驱赶游客下车,该旅行社导游部部长刘某随后赶至旅行团入住的酒店,威胁15名游客缴纳了“二次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年6月5日上午,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起强迫交易罪案,被告人陈某、刘某因犯强迫交易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共同退赔1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元。
张家界作为国内最重要的优秀旅游城市之一,也是湖南的对外窗口和旅游名片。
今年以来,旅游执法部门已经立案处罚83起涉旅案件,两家旅行社因虚假宣传、强迫交易被吊销经营资质,其负责人也被列入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
坚持有诉必查,有案必罚的执法高压态势,通过推出旅行社及导游红黑榜,树立行业标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每年这个时候
最火的社会事件就是3.15维权日了
那么关于旅游维权
你知道多少呢?
下面就来讲讲
游客最关心的几个旅游维权问题吧
希望小可爱们搬好小板凳
认真划重点!
一、导游强迫购物
遇到这种问题时,要注意保存好证据,以备事后维权之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导游强迫购物方面的纠纷,按照规定,因旅游者拒绝旅游经营者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的项目被增收的费用,以及旅游经营者提供相同服务,因旅游者的年龄、职业等差异而增收的费用,旅游经营者负有返还的义务。
二、旅游行程矛盾
选择跟团的游客,出行前一定不要忘记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看着挺长但其实并不复杂,主要分为旅游线路和旅游价格、旅游行程安排这些内容,注意:其中旅游线路、旅游价格以及旅游行程是重要部分,也是导致价格不同的关键所在。另外,责任免除部分一定要认真阅读和仔细了解。现在很多的矛盾或投诉,都是基于对合同及行程的误会和不了解引发的。
三、代订、代办纠纷
有些游客认为,跟团游这么麻烦,那我自由行可不可以,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在行程中同样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代为办理签证、预订交通、住宿等服务,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或者平台,并认真签订代办合同,与签证相关的这些费用的产生,是伴随着签证申请的行为产生,而不是以签证申请的正向结果为前提。
四、机票退改难
随着国民经济改善,自由出行的游客越来越多,机票退改签方面的投诉纠纷也明显增多,由于各大航空公司目前都已陆续公布关于机票退改签的“阶梯费率”,因此不论游客是在航空公司官方渠道订票还是在旅游平台网站订票,都应该遵从相关的退改收费标准,游客遇到拒绝退改的情况,一方面可以找航司投诉,也可以向中航协进行投诉。
五、社交揽客陷阱多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具有一定旅游资讯能力的网站众多,但是这个市场鱼龙混杂,真假难辨,据了解,目前通过常用的社交聊天工具等线上渠道报名被骗的事屡见不鲜。为了避免上当受骗,游客还是应该选择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按规范流程报名,并签订签章齐全的旅游合同,付款时一定要索取发票。
针对上述问题,旅游消费者应采取的维权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后,旅行社的很多不规范行为得到控制。
比如,旅游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可认定无效;旅游经营者泄露旅游者信息应赔偿;旅游经营者擅自转团造成损失应赔偿;旅游经营者减少项目、遗漏景点应赔偿;旅游经营者欺诈应双倍赔偿等,极大地保护了广大旅游消费者的权利。
同时,要提醒广大游客的是,目前虽然第三方支付方便快捷,但因支付说明不明确引发的纠纷也较为常见,以企鹅为例,交易记录只能证明双方存在交易,不能说明双方因何事交易,因此广大游客在使用第三方平台交易时,一定要注明原因并索要凭证,谨防事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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