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1号)等有关规定,永定区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根据相关规定,成立永定区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永定区年53个事业单位75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75名,其中,33个事业单位38个岗位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永定区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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