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吉旅破管字第33号
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吉粮旅游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12月10日上午9:30分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请吉粮旅游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及债务人代表准时参会。
本次会议议题包括:管理人作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进行表决。
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张家界吉粮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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