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国际旅游诗歌节将于12月9日开幕
12月1日上午,记者从中国·张家界第四届国际旅游诗歌节工作调度会上获悉,第四届国际旅游诗歌节将于12月9日在张家界启幕。
张家界,作为世界知名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拥有武陵源、天门山、张家界大峡谷、茅岩河、宝峰湖等景区,自年起,已经连续举办三届国际旅游诗歌节。
此次第四届国际旅游诗歌节为期3天,以“仙境张家界诗约全世界”为主题,包括旅游诗歌主旨演讲、行与吟—刘年诗歌研讨会、张家界与河南省鹤壁市文旅融合发展对话等活动内容。通过文化搭台、旅游唱戏,将传统的诗歌文化与“国际张”的山水完美融合,紧密文旅融合,持续提升张家界旅游文化品位和审美能力。
同时,此次诗歌节还将通过创办《行吟诗刊》旅游诗歌征稿、精美短诗大赛、校园诗歌朗诵会、旅游诗歌创作讲座等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诗人、诗歌爱好者、全国诗歌节组委会成员至张家界共襄盛举。
“将“国际”“旅游”“诗歌”有机结合,擦亮‘国际张’旅游名片。”会上,市委副书记刘绍建表示,此次诗歌节对推动张家界文旅融合、加强文化建设,提高文化软实力和培育张家界旅游品牌有着重要意义。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精准落实落细各项筹备工作,按照活动方案和交流意见,加强引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嘉宾邀请、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等工作,确保活动的圆满举行。
此外,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丘陵、副市长欧阳斌出席了会议。
张家界大庸古城暂时封闭管理施工
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永定区一男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受罚
“由于我个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意识到非法捕捞大鲵是违法犯罪行为,既破坏了生态环境,又违反了法律,是不应该的,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被告人向某惭愧地说道。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判处被告人向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年8月30日19时许,被告人向某在武陵源区索溪峪街道办事处迎宾路居委会索溪河罗公坪大坝附近,用捕捞网捕获一尾体重4.63千克、体长79.5厘米,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中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另查明,被告人向某于年11月23日放流价值人民币元的鱼苗至澧水河司法行政公益增殖放流基地,用于修复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法院经审理认为,向某非法猎捕名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目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积极承担破坏渔业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修复费用并已实施增殖放流,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最终,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向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对侦查机关扣押的供被告人向某犯罪所用的白色塑料桶1个,捕捞网2个,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近年来,永定区人民法院在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坚持推行恢复性司法,既重视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惩治,更重视对生态环境的恢复,采取增殖放流等主动修复环境的措施涵养生态环境。年,永定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7件9人,其中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4件6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5人。来源:永定区人民法院编辑:万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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