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业务增长迅速,工作量增大,为满足业务工作需求,经临床科室申请,职能科室审核,院党委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报区卫健局批准,区人社局审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计人员79名,制定此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医院共计划招聘编外人员79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年4月28日至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区卫健局会同医院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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