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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万印江人,将搬迁到铜仁主城区

来源:张家界市 时间: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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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当头炮”和“关键一仗”,铜仁市大力实施跨区域易地扶贫搬迁,明确年印江自治县跨区域搬迁至碧江区、万山区的贫困群众有户1万人。

县委书记田艳调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12月5日,印江组织17个乡镇(街道)负责人和村干部等余人,到碧江区、万山区10多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考察,详细了解两区安置点的交通、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就业等情况。经考察,碧江、万山区条件好,经济发展潜力大,大部分安置点靠近工业经济区,就业机会多。搬迁到两区的贫困户,既可以就近到产业园区和企业就业,又可以自主经营,让他们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能致富。

我县组团到碧江、万山区考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12月7日晚,印江召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各乡镇(街道)负责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人员、各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等余人进行培训,就跨区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各街道要正确宣传跨区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让贫困户知晓搬迁申请条件、安置点、补助及奖励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做实做细跨区域易地扶贫搬迁各方面工作,开展好入户调查摸底,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业务培训

据了解,印江将把在碧江区和万山区打工人员或小孩在两地读书的印江籍贫困户,作为优先考虑跨区域搬迁对象,按照贫困户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跨区域搬迁的各项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知识

目标任务及安置方式——

年规划搬迁户人,其中:搬迁到印江县城户人,搬迁到中心集镇户人,搬迁至主城区(碧江、万山)户人;年规划搬迁户人,全部规划搬迁至县城。搬迁人数位列全市各区县第五,任务量仅次于松桃、沿河、思南、德江四个县。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业务培训

我县年易地扶贫搬迁主要以铜仁主城区为主,印江县城安置为辅;在铜仁主城区、印江县城主要采取城镇化、统一集中安置;罗场乡、洋溪镇主要统建住房安置。

精准搬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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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生存环境差、人地矛盾突出、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不宜开发,距城镇和交通干道较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延伸,扶贫成本高,地质灾害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一)搬迁对象身份。一是只搬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要搬迁必须是整体搬迁,如果不是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需达到整体搬迁条件与非贫困户同步搬迁。年我县达到整体搬迁条件的是罗场乡广东坪村茂林组和洋溪镇冷水村丁木坳组、谢家坡组和吴家坡组,其余乡镇(街道)、村组只是零星搬迁,只搬迁贫困户。二是只搬迁农村户籍人口。搬迁对象必须是农村户籍人口,城镇居民、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不能作为搬迁对象。三是只摸底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农户。家庭人口1人大部分是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按照要求集中供养,不列入搬迁。四是脱贫人口可以搬迁。年脱贫出列的农户可以列入年搬迁对象,年出列的名农户暂不列入年搬迁,待县级政策出台后再确定。五是不能重复享受政策。在年至年已参加过全县范围内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已享受过相关补助(包括年“7.14洪灾”已享受过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补助的农户)不能列入。(二)搬迁区域。一是集镇所在地或规划区人口不可以搬迁,集镇或集镇规划区条件相对较好,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因此该区域农户不得列入搬迁。二是搬迁对象达到全覆盖。全县各乡镇(街道)符合搬迁条件的都可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但是搬迁有先后之分,原则上由边远地区、条件最恶劣地区贫困群众先搬迁。三是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满足“双50”。纳入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人口规模5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

补助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主要有住房补助资金、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补助1.2万元;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人奖励1.5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人均自筹0元。

安置政策——

一是安置房面积。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中心村人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二是安置房分配。印江县城安置房分配主要有两种方式: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统一用小户型住房安置,4人及以上统一建设安置房安置,如果不是直系亲属不得随意合户;根据搬迁户相应家庭人口数量和房源供给情况,相应人口家庭在相应面积的房源内实行抽签分房,分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搬迁至碧江、万山区的农户,房屋分配方式按照当地政策执行,基本政策差别不大。三是房屋产权。群众搬迁之后,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在搬迁入住1年后办理,5年之内不得转让,产权办理应该缴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收取。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四是物业费缴纳。移民安置小区最大限度降低各项目费用,小区管理原则按市场化运作,移民搬迁后按规定缴纳物业费,政府积极加强政策扶持和就业引导,帮助移民增收致富,降低移民负担。

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

一是原有旧房如何处理。搬迁对象在安置地获得新房后,给搬迁群众一个过渡期,逐步适应新的环境,稳定后再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拆除时间。二是搬迁后原有土地处理。农户搬迁后原有土地承包关系、承包权益、政府各项惠农补贴和政策待遇保持不变。

后续政策接续——

一是社会保障落实。群众搬迁之后,社会保险关系、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按规定进行转移、接续;二是搬迁后户籍问题。搬迁后户籍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是搬迁后扶贫政策继续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政策措施继续适用搬迁贫困户,直至稳定脱贫。

申请程序——

(一)选定搬迁区域。以扶贫部门复核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为基础,对照迁出地区域条件选定搬迁对象识别区域。

(二)公布搬迁条件。在选定的搬迁区域内张榜公布需要具备的搬迁对象家庭个体条件。

(三)普查筛选搬迁对象。按照张榜公布的搬迁条件和扶贫部门提供的最新建档立卡信息资料,对选定区域内的贫困群众进行普查,筛选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

(四)群众申请。经普查筛选,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搬迁的群众,填写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五)入户核实。对申请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要逐户进行入户核实,并逐户填写调查核实登记表。

(六)村民小组评议。逐户核实搬迁对象后,提交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组织全组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后上报村委会。

(七)村委复议公示。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小组评议上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集体复议,复议通过后,分别在各村民小组和自然村寨张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乡(镇)政府复核公示。由乡(镇)政府组织对村委复议公示并上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复核无异议后,分发各村和村民小组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九)县级初审。由县级扶贫部门负责,会同县级发展改革和移民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情况报告进行初审,初审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

(十)市级审批。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级发展改革、移民、扶贫等部门对县级政府上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情况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十一)省抽查确认。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对各市人民政府上报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情况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并按照贫困程度、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状况、扶贫开发资源条件、安置地承载条件等进行综合平衡,确认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文/图:杨秀明梅亚军)

主 编:车文兴

副主编:蒋智江

编辑:任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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